人之所为,全与天理相合,是之谓诚。《中庸》曰:“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张子曰:“天所以长久不已之道,乃所谓诚。”所谓诚者,天之道也。又曰:“屈伸相感而利生,感以诚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杂之伪也。至诚则顺理而利,伪则不循理而害。”又曰:“诚有是物,则有终有始。伪实不有,何终始之有?”所谓思诚者人之道也。张子曰:“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天人异知,不足以尽明。所谓诚明者,性与天道,不见乎大小之别也。”谓在我之性,与天道合也。夫是之谓能尽性。能尽性,则我之所以处我者,可谓不失其道矣。夫是之谓能尽命。故曰:“性其总,命其受。不极总之要,则不尽受之分。”故尽性至命,是一事也。夫我之性,即天地人物之性。性既非二,则尽此即尽彼。故曰:“尽其性者,能尽人物之性。至于命者,亦能至人物之命。”然则成己成物,以至于与天地参,又非二事也。此为人道之极致,亦为修为之极功。
此种功力,当以精心毅力行之,而又当持之以渐。张子曰:“神不可致思,存焉可也。化不可助长,顺焉可也。”又曰:“穷神知化,乃养盛自致,非思勉之能强。故崇德而外,君子未之或知也。”又曰:“心之要,只是欲乎旷。熟后无心,如天简易不已。今有心以求其虚,则是已起一心,无由得虚。切不得令心烦。求之太切,则反昏惑。孟子所谓助长也。孟子亦只言存养而已。此非可以聪明思虑,力所能致也。”张子之言如此,谓其学,由于苦思力索,非养盛自致,吾不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