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督教的个体性意义
通过若干世纪的早期文明来追溯个体性的发展不大可能。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要记住),在基督教这里,个体性的理念和事实都获得了最高的发展,而且,从文艺复兴开始,现代文化就试图提出一种超出基督教信仰限制的个体性理念,基督教的信仰一方面通过爱的法则,另一方面通过人作为创造物的理念对个体性设置这些限制,但现代文化却又由于遗忘了这种个体性的理念和事实而使自身走到了尽头。
在探究现代文化中这种明显的个体性自我解构之前,通过简要阐述基督教的个体观来预期后面几章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基督教对于一种强的个性观念是负有责任的,因为根据基督教的信仰,在人的自由中,人的精神只受制于上帝的意志,并且也只有上帝的智慧才能完全领会和判断人心中的秘密。这意味着人的生命拥有一种终极的宗教理由,后者为人们超越部落的习俗、言行的理性规范以及一切普遍抽象的行为规则提供了根据。然而,基督教的道德观根本上并不是主张抛弃道德,因为,正如在基督身上所体现的那样,基督教的道德受制于上帝的意志,圣保罗说:“所有物品都属于你,但你却属于基督。”在新柏拉图主义的神秘主义中,我们也发现具有超越人类精神相同含义的东西。但是,神秘主义只能导致一种非常强的人类精神的独特性含义和一种对个体独特性的彻底遗忘。在神秘主义中,独特的个体性等同于自然的生物性,因而个体性被认为是必须要被清除的罪恶之真正根源。用梅斯特·艾克哈特(Meister Eckhardt)的话来说:“你必须保持心灵的纯洁,而只有根除了生物性的心灵才是纯洁的。”[12]根据基督教的信仰,每一个体生命都听从于上帝的意志。信仰是一种对上帝意志的服从,后者在有限的人类意志与由上帝规导整个世界秩序之间确立一种适当的关系。对神秘主义而言,即使在艾克哈特的半基督教含义的解释中,德性也只能在个体意志的湮灭中才能获得:“贫穷的人并不是那个企盼去完成上帝意志的人,而是偏离上帝意志而随意按照自己的意志去生活的人,即使后者(在物质上)并不贫穷但(在精神上)依旧贫穷。”[13]换句话说,神秘主义执著于人类精神的完美高度,而将独特的个体性等同于必须要被克服的生物性。最终,个人被吸纳到神当中。在各式各样的自然宗教中,人类的精神可以超越特定的环境,但它仍受其部落的、民族的、文化的或时代的精神制约。因此,惟有基督教(以及犹太教,就其分享着预言式的《圣经》传统,并且不允许其自身受制于某一国家的某一法律而言)在其自身中的整个深度和独特性中发现并确立了人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