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斯四十来岁,身材高大,性情温和,笑声洪亮,带着一股已在生活中找到归宿的快乐气息。他在曼彻斯特大学和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学习物理,20世纪90年代中期搬到哈佛大学,认定生物学才是自己真正的兴趣所在。出于偶然的机会,他进入了哈佛大学的免疫学实验室,免疫系统优雅的复杂性,以及由此而来的解开一切谜团的挑战感,深深地吸引了他。
尽管在分子层面上错综复杂,免疫系统的所有部分都只负责一项任务:识别任何身体中不应该存在的东西,必要时杀死它。但整个过程并不这么简单直白。你身体里有很多东西不光无害,甚至还有益,杀死它们有失鲁莽,而且浪费了能量和资源。所以免疫系统必然只能针对那些心存恶意的东西,就有点像是机场观察传送带上物件的安检人员。
免疫系统的核心是五类不同的白细胞:淋巴细胞、单核细胞、嗜碱粒细胞、中性粒细胞和嗜酸粒细胞。它们都很重要,但最让免疫学家兴奋的是淋巴细胞。大卫·班布里基(David Bainbridge)称淋巴细胞“差不多是整个身体里最聪明的小细胞”[5],因为它们能够识别几乎任何一种不受欢迎的入侵者,并迅速做出针对性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