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保安队便是当年的联防队。在公安机关的正式文件里,他们还有个更响亮更时髦的名字叫“辅警力量”。不管名字怎么改,他们的任务基本没变,改变的除了名字还有他们的外表和他们的组成。他们不再是裹着破棉大衣举着手电筒的“二狗子”我们姑且借用一下这个带侮辱性的称呼。随着时代的进步,他们也穿上了各种式样统一的制式服装,高矮胖瘦都显出几分精神抖擞。在我们这座城市,他们穿的是淘汰了的八四式警服,摘去了领章肩花的绿警服使他们在神气中多少又有了几分滑稽。他们的组成也不再是在职工人之类,今天的他们多是下岗职工,甚至还有些外地来的打工者。他们的身份使他们在民警面前多了几分驯服和怯懦,工作当中也更多显得勤勉而谨慎。
我们强调某个群体的人员组成,是因为这种组成对这个群体的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在上世纪七八年代,我们派出所民警的出身有着惊人的相似。大致可分为两类人:一类是“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的人们的子女,仿佛一群流落民间的贵族后代,无可奈何地混迹于贩鸡卖狗之流。在派出所,这类人的父辈大多是“文化大革命”前的公安干部民警,这类人从小便耳濡目染了诸多公安局的规矩与氛围,穿上警服自然是如鱼得水驾轻就熟。后来,这类人多是今天公安机关的骨干。另一类是平民百姓的子女,他们走进工厂、商店本来是顺理成章的事,他们的最大愿望便是摆脱他们家庭几辈子的贫穷与卑微。闪此,能考上警校当个民警是他们大喜过望的事儿,因为警察手中的权力多少可以满足他们部分的翻身愿望。他们多是工作风风火火的人,有强烈的上进心和权力欲。他们往往看不起那些“子弟兵”,认为那些人依靠父辈而缺乏工作热情和能力。他们是咬得住牙的,是肯下死力气的,是抓住任何一点机会不止松手的。假如他们不是警察,那么他们能有机会当联防队员也是一种安慰。他们如果犯错误的话,最多的可能是殴打被审查对象。他们在暴力的快感中渲泄他们的渴望与失望,品尝着一种可怜的强大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