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荡女、高跟鞋、尖锐凶器、剖腹产疤痕图案、皇陵公园明信片,如此多相似的案件特征,怎能不让警方联想到“春和街连环杀人案”?可是前案凶手已经当场认罪并被击毙,那么眼前的只能归结为模仿作案。进一步深入调查被害人背景信息发现,陈瑶竟然曾经也在蓝豪演艺歌舞厅做过陪酒小姐,甚至跟管事的二肥还是情人关系,遇害前她住的房子便是二肥给租的。不过一个月前,二肥因另有新欢把她给踹了,她一气之下跳槽到曼琳歌舞厅,还带走两个当红的陪酒小姐。二肥因此跟她彻底闹翻,还扬言要找人弄死她。不过在接受警方的传唤时,二肥给出了不在案发现场的人证,因此被排除作案的可能。然而,排除他本人作案,并不意味他不会雇凶报复杀人,并通过模仿连环杀手作案,来误导警方的办案视线,从而逃脱追查。
随后的尸检结果表明,凶器同样是一把修鞋用的钻孔锥,但与前案使用的凶器存在细小差别,可以肯定不是同型号的钻孔锥,这似乎让案件看起来更像一种模仿作案。不过关于尸体上的疤痕图案,以及皇陵公园明信片这两点细节,警方从未对外公布过,媒体的报道也未提及,模仿作案的人又怎么会知道?而且连明信片的套系都一清二楚,甚至选取的单张明信片与“春和街连环杀人案”中的也未重叠,恐怕除了警方,也只有真正的连环杀人犯才能这么清楚。加之苏芸提供的证词,也令刘万江的认罪出现反转,所以总体来看,“春和街连环杀人案”存在办错案子的可能。那问题就又绕回来了,既然刘万江不是凶手,他为什么要承认罪行?还有个疑问,如果是真凶出来继续作案,为什么在凶器的选择上和明信片使用的情节上,会与前案存在细微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