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商会与资产阶级组织形态的现代化
商会是在清末新政过程中适应中外商战形势而产生的资产阶级工商业社团。20世纪初,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民族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以及清政府新政改革的推行,在社会上涌现了一系列的资产阶级新式社团,除商会以外,还有自治会、教育会、研究会、学会、农会、工会、消防会、风俗改良会等,种类繁多,遍及政治、经济、学务、警务、市政、社会公益等各个领域。其中,在传统的行会组织基础上成立的近代商会是这些新式社团的“中枢组织”或“领袖团体”。以商会为中心的各种新式社团的形成,是资产阶级组织形态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1902年,盛宣怀饬令上海道台袁树勋会同著名商董严信厚等人,召集上海各业商董成立上海商业会议公所,这是中国第一个商会组织。同年,广州和汉口也分别创设了商业会议公所和商会公所。1903年,天津绅商成立天津商务公所。1904年初,清政府颁布《商会简明章程》,谕令在全国各省各埠设立商会,“凡属商务繁富之区,不论系会垣、系城埠,宜设立商务总会;而于商务稍次之地,设立分会,仍就省分隶于商务总会。”在此前已经设立的上海商业会议公所与天津商务公所相继改组为商务总会,同时各地陆续创办商务总会和分会。1906年,江苏锡金商会总理周廷弼禀请商部在各县下之乡镇设立“分会之分会”,得到商部批准,统一定名为“商务分所”,札文称:“嗣后各府、州、县中,如已设立商会而各村镇尚有续请设立者,即令定名为商务分所,与各该处总分会设法联络。”于是,清末的商会便形成总会、分会与分所的三级组织体制。据统计,1902-1912年,全国约有商务总会、分会900多个,连同商务分所共有2000个左右。全国除西藏等偏远地区外,基本上达到普及的程度。一般的情况是,省会与重要商埠设总会,府、厅、州、县设分会,乡镇设分所,分所隶属于分会,分会隶属于总会,层层统属,互为一体,逐渐形成以省会城市或重要商埠为中心的区域性社会整合。直到1912年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的成立,实现了全国范围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