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死灰复燃的非法传销活动中,传销欺诈行为更加隐蔽,骗人手段也更加狡猾。传销商不再打着传销的旗号,组织者大多采用在外地物色代理商的方式建立销售网络,以逃避当地执法部门的检查。他们往往用科学时尚的称谓在媒体上大做广告,打着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等旗号,编造或套用“共销”、“重复消费”、“框架营销”、“网络倍增”、“连锁经营”等名义,以“快速致富”为诱饵,再利用一些公益活动为其装点门面,使广大群众误认为这些公司经营合法,实力雄厚,进而上当受骗。
更有一些企业以其合法身份,如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等等,从事变相传销违法活动;以“做生意”、“找工作”和高额回报为诱饵,诱使或胁迫大批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变相传销活动。这种严重亏空的营销方式得以维持的惟一途径,就是挖肉补疮,利用“下线”参与者的钱支付“上线”参与者的回报,一旦难以为继或骗局败露,传销大小头目便携款潜逃,或故意露个“破绽”让工商机关查处,然后以不可抗力为由终止经营,拒不退款,把矛盾转嫁给执法机关和各级政府。
当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非法传销的组织形式比过去更加严密,活动方式更加隐蔽,一些传销组织已明显具有“黑社会”特征。这些非法传销组织往往将参加者诱往异地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学习和培训基本上都在租来的民房中进行,不再有固定的大型聚会场所,也没有大规模的集会。传销人员全部以个人名义开展单线联系,有的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限定居住地点,划定活动区域,限制人员自由往来,有较为严密的组织纪律。同时要求参与传销者背诵、呼喊“有钱很神气、没钱很生气”之类的口号,借助封建、迷信等思想对参加者进行精神控制,以至于参加者逐渐陷入痴迷状态,沉湎于传销和变相传销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