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幸的人转向听众和法官,脸上那副笑容,当年目睹的人至今想起来还难受。那是胜利的微笑,也是绝望的微笑。
“现在你们明白了,我就是冉阿让。”他说道。
在这法庭上,再也没有审判官,没有控告方,没有法警了,只有凝视的眼睛和感动的心。谁也不记得自己要扮演的角色。检察官忘记他在那里是为了起诉,庭长忘记他在那里是为了主持审判,被告律师忘记他在那里是为了辩护。令人惊讶的是,谁也没有提出问题,谁也没有行使职权干预。这种景象最奇妙之处,就在于抓住了每一颗心灵,并把所有见证人变为观赏者。也许谁也不明白自己的感受。毫无疑问,谁也没有考虑自己看见的是灿烂的光辉在照耀,不过,所有人内心都感到通明透亮。
显然,大家眼前看到的是冉阿让。这就光芒四射。这个人一出现,就足以照亮刚才还十分模糊的案子。此后无须任何解释,这群人仿佛受到启示而豁然开朗,一眼就看清这件事既简单又壮美,是一个人舍身阻止另一个人当他的替罪羊。原先的种种小动作、种种迟疑、种种可能的小小抵制,都在这光明磊落的壮举中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