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教育家、艺术家都很重视艺术的审美教育作用。孔子将“礼、乐、射、御、书、数”作为系统教育内容,其中“乐”就包括诗歌舞演奏在内的艺术教育。他很重视音乐教育,认为音乐处于教育序列的最高阶段:“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即音乐会使人在审美熏陶中走向更高人生境界。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想人格是全面和谐发展的人格,情感、欲望、理智都是其固有内容,同样应得到满足。因而艺术具有三种功能:“教育”“净化”“快感”,就是艺术可使人们获得知识、陶冶性情、得到快感。
艺术具有审美教育作用。因为艺术作品不仅可展示生活的外观,而且能表现生活的本质与规律,包含着艺术家的思想情感,蕴含着艺术家对生活的理解、认识、评价和态度,渗透着艺术家的社会理想审美理想,使欣赏者潜移默化中受到启迪教育。艺术家常采用化“真”为“美”、化“善”为“美”方法,使艺术教育具有鲜明的审美教育特点。具体而言,就是“以情感人”、“潜移默化”、“寓教于乐”。“以情感人”是艺术教育与其他教育间最明显区别。艺术教育是以情感人、以情动人,通过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使欣赏者自愿自觉地受到教育,而非枯燥干巴的道德说教、板起面孔的道德训诫。1876年列夫·托尔斯泰聆听柴可夫斯基的《D大调弦乐四重奏》第二乐章《如歌的行板》,热泪盈眶地说:“我已接触到忍受苦难的人民的灵魂的深处。”这支曲子深沉动荡的旋律使作家感到蕴含其中的鲜明音乐形象、丰厚社会内涵及情感内容,使作家不禁为之落泪。“潜移默化”,是指艺术作品对人的教育,常在毫无强制的情况下使欣赏者自由自愿、不知不觉受到感染得到净化。近现代民族民主革命中被反复传唱岳飞《满江红》和文天祥《正气歌》,我们感受到作者执着强烈的爱国主义激情和诗人忧国忧民的博大胸襟的同时,在不知不觉中以他们为榜样进行斗争、工作生活。“寓教于乐”,指应将思想教育融合到艺术审美娱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