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4.1-16 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区域分布图
图4.1-17 36所省属师范大学区域分布图
由上述两图,可以较为直观地得出以下结论:总体而言,我国40所师范大学的区域分布呈现出“东密、中均、西疏”的特征。如全国拥有2所师范大学的省份共有11个,东部就有7个,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辽宁。在总量上,东部11省份共有师范大学18所,省均1.64所。中部8省除吉林、安徽为2所外,黑龙江、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江西6省份各有1所师范大学,共计10所,省均1.25所。而西部除四川、重庆为2所外,有8个省份各有1所师范大学,西藏和宁夏则没有师范大学,共计12所,省均1所。
第二,师范学院、师范专科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的区域分布呈现“橄榄状”特征(如图4.1-18)。